波兰共和国总理唐纳德·图斯克抵达岘港,开始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瓦隆大区首席大臣阿德里安·多利蒙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举行会谈 越南与欧盟提升经贸合作水平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 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为经济社会发展释放土地资源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造访丹麦利奈特霍尔姆人工半岛项目 越南与丹麦发表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访欧:深化越南与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哥本哈根大学发表施政演讲(全文) 丹麦王国向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授予崇高勋章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和夫人开始对丹麦王国进行国事访问

進口燃油可隨時通關

〔本報消息〕海關總局昨(1)日通報,過去期間,對於燃料產品進出口的通關手續一直獲海關機關以盡快、便利且符合法規開展,因這是及消費的必需品。 
進口燃油可隨時通關

海關總局告知,為確保燃料經營條件,政府已頒佈有關修訂及補充免稅產品經營條件、倉庫、辦理海關手續地點、集結、海關檢查及監察等若干條款的第67號《議定》,該《議定》於2020年8月10日生效。

上述《議定》規定各家燃料經營企業有2年時間以完善如規定的條件,例如:安裝可與海關機關進行在線連接已通報有關燃料出口數量及庫存量等資訊的自動儲油罐液位計設備。 

海關總局告知:“該規定有助管理機關可正確並及時掌握燃料進口量,同時收取正確的稅款,提高企業管治效果”。落實政府頒行的《議定》,至今,越南油氣集團(Petrolimex)、越南石油總公司(PV Oil)、海靈、清禮及海河等燃油批發企業均已滿足條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