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越南公民持普通护照和确定日期及行程的联程客票,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可从北京、上海等65个对外开放口岸免签入境,并在规定区域内免签停留不超过240小时。两国公民持普通护照可由海南省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不超过30天。
适用上述2项免签政策停留期间可从事旅游、商贸、访问、探亲等短期活动,工作、学习、新闻采访等需事先批准的活动仍应在来华前办妥签证。
中国国家移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吉尔吉斯斯坦、越南公民实施2项免签政策,是稳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构建周边未来分享共同体的务实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双方互信合作,推动旅游商贸、访问投资更加便利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