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共中央第一书记、古巴共和国国家主席主持仪式 欢迎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到访 推动越古关系真正进入发展新阶段 越南相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过程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总统拜登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国际组织领导人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半导体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座谈会 本市与广州市具体化友好合作关系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共产党、左翼组织领导和美国友人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梵蒂冈国务卿彼得罗·帕罗林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波音公司领导 越南参加联合国历史烙印 筛选外国投资商力争成为半导体中心之一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抵达纽约出席第79届联合国大会高级别会议周 年度最佳数字技术企业十强公布 改善投资环境更有利于外企发展 力争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 政府总理范明政接见日本三井集团董事长 越美优先深化克服战争遗留后果合作关系

为增值税纳税人政策建言献策

〔本报消息〕由市国会代表团今(26)日上午举行《增值税法》(修订)草案征询意见研讨会,若干国会代表对增值税额与纳税对象事宜表示质疑。

研讨会现场。(图:越通社)
研讨会现场。(图:越通社)

提及《增值税法》草案中非纳税对象时,市工商会阮德义律师表示,上述法律编撰小组务必研究提升纳税营收额至3亿6000万元,即每月3000万元,既减少税务管理费用、减少社会费用并向小型与微型企业及经营户发展提供辅助。

据市税务局代表武进勇,《增值税法》第5条第13款规定非纳税对象是“按照教育与职技培训法律规定从事教学、授艺活动”。实际上,相关教育与职技培训活动尚有其他多项收费如膳食、租车接送等费用,届时上述收费是否要纳税?因此,市税务局代表武进勇表示,一旦颁行上述法律详尽规定《议定》须关注这些问题,否则实践将难以开展尤其是公立学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