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金支付取得突破发展 苏林总书记会见立陶宛共和国总统 东盟与中国广东签约 7 项目累计超 31 亿美元 协助经营户开具电子发票 国家主席梁强主持仪式 欢迎立陶宛总统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 许多新政策于2025年6月生效 消费性电子产业致力把握绿色消费趋势 越美贸易关系迈出重要一步 范明政总理抵达尼斯开始对法国的工作访问 依照原则部署与重组干部 完善法律系统满足实践生活要求 纺织品成衣与皮鞋共面临关税挑战 二级地方政府组织工作遇到不少困难

以优惠税务鼓励发展科技创新

〔本报消息〕为国会专责代表服务的《企业所得税法》(修订)草案阐释、采纳、整理若干基本内容报告会议昨(26)日召开,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认定,当前通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务优惠政策内容尚有限制,并未带来突破发展以鼓励企业加强投资于研究发展领域。

(示意图:互联网)
(示意图:互联网)

与此同时,税务优惠政策方式是根据企业生产活动费用,特别是扣除补充企业研究发展费用政策,已获各国有效引用而须列入实际采用,才能鼓励企业从事研究发展活动。编撰机关继续研究、补充企业所得税其他若干税务优惠政策的规定,以鼓励发展科技、革新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为落实党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国家突破发展科技革新、创新与数字化转型第57号《决议》作出贡献。

  具体是,为确保《企业所得税法》(修订)草案与越南课税政策取得一致与紧密维繫,可对从事电子商务、数字平台活动方式的外国直接投资,在越南成立办事处企业的课税如同其他普通经营场合。若上述企业没有在越南设立办事处,则另行调整若干条款。上述法律草案预计于今年5月初在国会召开第九次会议时审议通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