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財政部提議各債券發行企業確保充分向投資商償還債券利息及本金;優先使用企業原有的全部資源,兌現發行債券時與投資商簽署的承諾,確保維持企業與投資商以及在市場的威信。
當企業在支付資金遭遇困難時,財政部要求須主動制定與投資商舉行會議計劃,以作出符合的債券本金與利息償還方案,確保投資商的合法權益;不對社會安全秩序造成影響。視各違規行徑的性質與程度而依法懲處。財政部也要求各企業須遵守政府2020年12月31日頒行有關國內外市場個別公司債券出售及交易規定、向國際市場出售企業債券規定的第153號《議定》;政府2022年9月16日第65號《議定》對2020年第153號《議定》進行若干修訂、補充及各份指引文本等,以及個別企業債券發行資訊公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