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实际显示,并非所有人都正确、完整地履行纳税义务。部分人甚至公然钻法律空子或完全无视报税规定。
家住胡志明市春和坊的阿清拥有两套公寓房,每套每月租金为1200万元。即他每年收入近2亿9000万元,是免税收入额的近三倍。然而,当被问及申报纳税一事时,他直接说:“不申报就不用缴税,就这么简单!”
寓居同奈省仁泽的阿水也一样。她在胡志明市有一套房子,每月租金2000万元。尽管年收入超过2亿元,她仍没报税。她解释:“我老了,除了每月房租收入用于日常开销外,没有其他收入,所以也没想过要纳税。”
面对这一实况,税务局已致函中央直辖省、市人委会,建议加强配合,指导对出租房屋、办公室的家庭户和个人进行税务管理。
胡志明市税务局副局长阮进勇表示,该局已指示各分局与坊、乡人委会、公寓管委会,甚至是区域公安配合,核查辖区内房屋出租情况。租户的临时居住申报信息也用作核实实际收入。阮进勇副局长说:“一旦发现逃税情况,我们将配合地方政府确定实际收入,并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缴。严重违规场合,将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根据2020年第125号《议定》,申报不实导致少纳税款者,将被处以少缴税款总额20%的罚款。不申报场合,将根据违规时长和严重程度,处以200万至2500万元的罚款。如果逃税金额巨大且存在刑事迹象,违规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劝告,房东应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主动、完整、按时申报纳税。因为一旦被发现,所需支付的金额将不仅仅是税款,还包括罚款和滞纳金,这可能远远高于最初应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