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長潘志孝在會上致詞時表示,第49號《決議》已落實15年,2020年將是完成各項既定任務的最後一年。
司法部所屬法理科學院院長阮文剛闡述司法部黨幹事處的總結《報告》草案時稱,過去15年,司法部門基本完成了法律制定工作,並在刑事和民事領域中把第49號《決議》各項大導向及主張;司法輔助活動社會化主張等體制化作出重要貢獻。此外,司法部門還完成為政府參謀制定2013年《憲法》的任務,其中有與司法改革相關的內容。
與會代表討論後認為,須繼續加強司法改革活動以良好適應新條件,其中著重檢查和提高法律文本質量,解除矛盾和重疊內容,旨在制定劃一、同步、具可行性、公開、透明度、容易接近和費用低的法律系統。司法改革要確保司法組織與運作真正成為推動社經發展的因素,為完成國家各項發展目標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