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為了確保學員、勞動者的權益,當地秩序治安與加強對非公立教育單位的管理措施,市人委會要求各郡、縣人委會指導並加強與各坊、鄉、市鎮人委會及當地各部門、團體組織之間的配合工作,旨在提高管理責任,經常監察、檢查、監督其轄區各非公立教育單位(包括各所大學、高初中學校、幼兒園、外語中心、信息學中心、留學諮詢中心、生活技能教育中心等)的活動。各郡、縣主動監察、檢查並對已獲簽發許可證的違規單位作出懲處,監督他們的活動,確保按照獲簽發許可證的內容運作,絕不讓沒有許可證的單位營運。當地及時對沒有許可證、不遵守規定、搗亂公共秩序並對學員、勞動者的權益造成影響的教育單位作出嚴懲,同時向市教育與培訓廳匯報處理結果,以共同配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