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工商部副部長黃國旺認為:各大企業最近仍可維持生產活動,可作為其他企業參考以在今後恢復生產的良好經驗。工商部已要求各企業重新制定疫情期間的生產經營、工作、來往、確保安全距離等規程。
衛生部副部長阮清龍告知,衛生部已頒行了生產單位防控新冠肺炎指引,制定企業和廠房防疫分數表。但為確保各企業充分落實各種疫病防控措施,工商部必須成立檢查團,指引各地職能機關檢查和監察當地生產單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國家指委會建議各部委領導儘快頒行有關指引,讓地方職能機關藉以進行,根據具體條件可以制定統一的補充規定。據此,在指導過程中,須調整以適應疫情的新演變,旨在絕對安全地與疫病共處,絕對不可主觀,但也充分利用能夠監控疫情的時機來發展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