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對於一些人,你千萬次的熱忱付出,並不能得到一次柔情回眸。不過也不盡對,有些人你絕對不能憑感覺來區分喜愛和厭惡,比如諍友,逆耳的忠言,不是存心和你對著幹,恰恰相反,是為了你的好,抑制你的狂躁,你必須謙虛聽取。
喜歡人如此,喜歡事物也如此。比如,苦藥誰都不喜歡吃,但是為了祛除病害,為了身體健康,你必須吃。再比如,你若喜歡糖醋排骨,天天吃、頓頓吃,挑食會導致營養不良,也會吃得反胃。
喜歡與不喜歡沒有絕對的界限。有些喜歡由當初“一見鍾情”漸漸演變成“老死不相往來”。有些喜歡是短暫的,在隨後的相處過程中,發現沒共同語言而分道揚鑣。
也有由當初不喜歡逐漸變成“相識恨晚”的現象。不喜歡的原因無非是斷章取義,或一種深根蒂固的偏見,或認知能力的淺陋,或是一場不明真相的誤會,都會產生排斥心理,從而對某人某事有意見。時間的沉澱,閱歷的加深,視野的開闊,發現事件的真相,感受其閃光點,自然會糾正從前盲人摸象的錯誤認知。
當然,有些附庸風雅的表面喜歡並不是真正發自內心的喜歡,而是一種無知的盲從,也或是一種淫威下的屈服。楚王好細腰,宮女多餓死。這種“為悅已者榮”的違心喜歡,束縛了內心和個性發展,也禁錮住了心靈的飛翔。
還有一種情況,責任和義務的驅使,甭管你喜歡與否,你都必須去做。負重前行,痛並快樂著是生活的常態。梁啟超說過,“人生須知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盡責任的樂趣"。安逸享樂,只求喜歡,讓自己的路越走越狹隘,最後無路可走。“必須做”是為了今後的“喜歡做”。有時,我們需要逼自己一把,破繭成蝶,歷經蛻變的陣痛,收穫滿滿的成就感,人生才有價值,才有資格自由飛翔於蒼穹。
一個人具備了一定的認知能力、社會閱歷和學識水平,就不會在喜歡與不喜歡之間糾纏不清,而是從長計議,慎重考慮,作出正確的選擇,這也是生存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