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兩個小時檢查後,交警發現多個違規場合如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缺乏客運相關證件等,其中有一個違規酒精濃度場合。具體,同日晚上9時許,在1A國道路線430公里處執行任務過程中,演州交警站交通巡邏組已對寓居乂安省南壇縣南泰鄉的阮士H作出行政違規筆錄。阿H駕駛編號17A-048.9X汽車,車上載著友人,呼氣中的酒精濃度為0.183毫克/升。阿H解釋酒後駕車原因是他正在某家企業工作,最近簽到新合同,因此他在檢查地點附近的某家酒店與合作夥伴喝了一杯酒。上述工作組組長阮洪峰少校,以上述酒精濃度,根據政府第100號《議定》,阿H被行政處罰筆錄,罰款從600至800萬元、被吊銷駕照10至12個月及扣押車輛7天。
據記者觀察,參加交通者在執行交通意識方面已有積極轉變,他們已更好地執行交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