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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与人民议会选举:第三次协商会议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据越通社报道,根据《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及相关决议和指导文件,在第三次协商会议结束后,越南祖国阵线及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将依法推进多项重点工作,确保第十六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选举顺利进行。

国会与人民议会选举:第三次协商会议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将最迟于2026年2月22日前,将第三次协商会议纪要以及中央机关、组织和单位中符合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名单报送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家选举委员会。

同时,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将指导各省、直辖市祖国阵线组织接收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候选人和省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行动纲领》,并指导乡级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接收同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行动纲领》。

各省、直辖市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将制定计划,组织召开选民见面会,使国会代表候选人在参选单位与选民见面接触,依法开展竞选活动。选民见面会自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之日起举行,并须在投票开始前24小时结束(即2026年3月14日上午7时前)。

对于有人员被推荐参选的机关、组织和单位,在国家选举委员会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后,应通知本单位候选人合理安排时间,前往参选所在地开展竞选活动。候选人需主动与参选所在地的省级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联系,了解相关计划和日程安排。

各级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还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开展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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