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项较大的法律草案,涉及人民法院的活动、组织及若干机关(调查机关、检察院、民事案件执行机关)的活动,以及其他法律如《各机关的组织法》和诉讼法。
在编纂过程中,国会司法委员会常务处、最高人民法院、各相关机关已确定若干原则为该法律草案的采纳与整理工作奠下基础;研究并把已成熟、明确,已在实际检验的内容列入法律草案,并对党中央第27号《决议》精神取得高度一致。
同日下午,国会也在会场讨论《首都法》(修订)草案尚有不同意见的内容。在国会代表的意见基础上,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处和各机关已赞同按照党中央、党中央政治局的各项《决议》指导观点贯彻方向及原则,采纳与整理该法律草案;整理与完善各项特殊、凸出机制与政策,体现河内市政府的彻底、强劲实施权力下放事宜,确保符合2013年《宪法》规定并处于总体法律系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