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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银行要求SJC黄金销售点悬挂识别标志

〔本报消息〕国家银行第二区分行昨(19)日发布关于要求胡志明市辖区内的SJC黄金交易单位悬挂官方认可的买卖识别标志的《公文》,以便民众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合法交易。

市民在本市SJC 明开珠宝中心排队购买黄金。(示意图:互联网)
市民在本市SJC 明开珠宝中心排队购买黄金。(示意图:互联网)

此举正值国内黄金市场近期波动较大,国内金价与国际金价存在较大差异,给黄金买者带来潜在风险。

国家银行第二区分行要求本市辖区内获准经营黄金的信贷机构及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政府关于黄金交易管理的第24号《议定》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各项法定义务。

国家银行第二区域分行强调,这些单位必须在黄金交易点公开透明相关信息,以便民众能够轻易识别,并与普通珠宝首饰黄金交易场所区分开来。据此,获准经营黄金买卖的单位必须悬挂清晰的标识牌,有完整标注信息,如“获准经营SJC金片地点。”同时,国家银行第二区分行还要求这些单位必须公开张贴由国家银行签发的金片买卖营业认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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