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規汽車採取強制措施
市交通運輸廳告知,該廳現已完成草擬對違反街上停車收費規定的行為處理流程,包括兩個方案。第一,依照《費用與手續費法》和在價格、費用、手續費、罰單管理領域行政違規處理規定來處理如停車不繳費、停車超過登記時間等行為。第二方案,依照《陸路交通法》和陸路、鐵路交通領域行政違規處罰規定。
第一郡黎萊街是本市實行停車收費的街道之一。
其中的《費用與手續費法》規定,行政違規處理權力機關是稅務、財政和鄉、縣級人委會。因此,對於使用街道、人行道領域費用規定違反行為,交警、交通監察和青年突擊隊員的輔助力量等沒有處理權力,引起許多司機不肯繳費,而輔助收費力量也不知所措的情況。
因此,市人委會建議交通運輸部允許交警、交通監察和其他力量對不肯繳納停車費的行為錄案和發出處理決定。另外,本市也建議在6個月時間內試行對違反停車規定和不繳費的行為採取強制措施。
按初步計劃,實行停車收費的23條街道每天收入可達10億元,但在開展的一段時間後,已發生嚴重失收情況,並持續長時間。甚至,今年4月收入只達400萬元,即23條街道的每天收入只有13萬5000元。
不再透過短信收費
這是街上停車收費新規定之一。交通運輸廳所屬陸路交通基礎設施管理科科長吳海棠告知,新聞與傳播部已指導不再實行短信收費,而要求透過銀行和電子錢包支付。各有關單位現已實行收費系統與用戶數量大的Momo、ZaloPay 等若干電子錢包之間連接及正準備開展。
一直以來,在實行停車收費的23條街道停車者發短信至1008號碼或在My Parking應用程式上的Viettel Pay支付停車費。此繳費方式發生很多不足之處,因為若不是Viettel用戶,就不能支付停車費。儘管Viettel已在其應用程式上集合許多結算方式,具體是與40家銀行連接和集合向MobiFone、VinaPhone等其他網路供應商發短信付費等,但由於遇上網路供應商擴大投標環節的羈絆,而結算方式被限制。
吳海棠科長告知,市交通運輸廳已核查市中心區各條設有停車處的街道,制定符合實行停車收費的各條街道的管理方案。另外,市交通運輸廳現已統計市中心區各存車場名單,並與各有關單位配合輸入系統。至於處罰方案現已完成,並已向市人委會提交。另外,有關各方已制定上述各方案配合開展規制,與青年突擊隊公益服務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合同,核查和完成技術系統等。
吳海棠科長肯定:“技術環節基本上已完成,現只等候辦理手續。另外,還正繼續解決經濟的棘手問題,以克服收入低於開支的情況。”
與此同時,對於佔用停車處的現象,尤其是停車處位於經營戶前面的場合,市交通運輸廳代表告知,可能每月一次對這些民戶收費。另外,市交通運輸廳也正靈活地增加實行停車收費的街道和減少停車需求不大的街道◆
限制汽車在街上停泊
市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武慶興肯定,實行停車收費的總體目標是為了限制汽車在街上停泊,以確保交通通暢和安全。他說:“停車需求不是丟失,而轉至各貿易中心、高層大樓等的存車場。因此,此目標實際上已取得成效,因為在實行收費的各條街道上停泊車輛已大幅度地減少,有助交通穩定,這是本市面向的總體目標。至於所存在的不足之處,職能機關正逐步採取各項方案以確保緊密性、收支平衡和更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