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越南工商部国内市场管理与发展局表示,该机关在3月11日至31日的检查行动中,已对全国的26家燃油批发商进行检查与监管。其中,职能机关发现并对3家违反燃油储备规定的企业处以罚款。
被处以罚款的3家企业包括:海阳燃油物资股份公司、越南石油总公司-股份公司(PVOIL)、永隆Petro燃油有限责任公司。每企业被罚1亿3000万元,均因未维持强制要求的燃油储备量,或维持量低于规定的最低额。
此次检查是根据国内市场管理与发展局局长2026年3月9日颁布的第72号《决定》开展的,重点检查是确保供应源和维持燃油最低流通储备量的规定。
目前,国内市场管理与发展局正继续与另外5家涉嫌违反储备量的批发商进行讯问。其中已出现囤积居奇的场合,正在核实以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