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市委民運處成立以下4科,包括綜合與行政科:具有綜合並對政治體系、民族和宗教的民運工作作參謀和提供資訊;參謀和組織開展機關組織和幹部工作的參謀職能。政治體系民運科:具有黨委、黨組織和國家機關的民運工作跟進、掌握研究與建議相關工作內容的職能。民族與宗教科:具有掌握情況與為民運處領導對市委常務處和值勤處的主張、政策和解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及提出建議並研究各民族團會作參謀的職能;勞動與社會科:具有掌握情況,研究預報並為民運處領導審議、處理和建議市委常務處與各相關指委會有關社會民生問題、勞資關係與社會優撫政策影響到本市秩序安全作參謀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