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通社报道,越南政府副总理胡国勇最近签发了第893号《决定》,正式批准《原子能领域国家管理、技术研发应用与支持人力资源培训与发展方案》。
该《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推动原子能领域国家管理、技术研发应用与支持人力资源培训与发展,确保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有效满足原子能发展与应用需求,保障辐射安全与核安全。
具体的目标是,到2030年,原子能领域中央和地方全部国家管理人员接受业务培训,具备履行辐射安全、核安全及原子能应用等国家管理任务的能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核心科研开发人才队伍,具备原子能领域技术吸收、掌握、转让和发展能力,为核电项目实施以及辐射和放射性同位素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提供服务。
原子能领域国家管理机关全部技术支持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接受业务培训,具备向审定、监察、环境辐射监测、事故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能力以及在医疗、工业、农业-环境和其他经济-技术领域高效利用辐射源的能力。
到2035年,原子能领域中央和地方全部国家管理人员接受培训和再培训,业务能力不断增强,确保具备履行辐射安全、核安全及原子能应用等国家管理任务的能力。国家辐射与核安全机构人员接受业务培训,确保掌握核电项目的70%安全审定、评估、监察、检查和监察能力;对于核研究反应堆项目,则掌握100%的能力。
展望至2050年,中央和地方国家管理人员将接受定期培训,具备充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确保国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国家辐射与核安全机构的人员队伍具备对各类核反应堆开展审定、许可证签发、检察监督及事故应急能力;同时,确保具备国家辐射安全、核安全与核安保战略协调能力。
方案中要求针对不同培训对象设计相应培训内容,确保满足核电、核研究反应堆,研究并将辐射与放射性同位素应用于经济技术各行业中等各领域专业能力与业务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