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與培訓部副部長阮氏義昨(22)日表示:“未來期間,教育與培訓部將加強監察與檢查工作,以便制定措施整頓有關按照學生家長代表會條例規定落實事宜,其中可能取締准予家長會進行收費的規定。
不應讓學生家長代表會變相成為一個濫收學校費用組織。”學生家長代表會准許按照規定收會費。面對當前的變相情況,教育與培訓部研究可取締上述規定,以避免鑽法律漏洞。至於家長有意捐款,須基於自願精神。
此前,關於若干地方發生學年初濫收費導致社會不滿事宜,政府副總理武德膽已向教育與培訓部及各省市人委會頒發指導文本,要求複查文本落實社會化時確保密切及透明度。各項贊助、自願捐款務必確保贊助捐款個人、組織的自願性。絕對不利用社會化名義以收取各項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