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权力越大,责任越要明确,成果越要务实 第十一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4项具体化《都市发展法》决议草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启程赴美国出席第81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对加拿大进行国事访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致全国少年儿童及在越外国儿童2026年中秋节的信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胡志明主席走访雄王庙72周年纪念仪式暨“胡志明主席与祖国山河盛会”塑像落成仪式 梁三光大将:北宁市公安局加紧完善组织架构 合理配备干部以满足工作要求 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公布12项干部任免决定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反腐败、反浪费、反不正之风工作必须按照“少说多做”和“踏石留印”的方针贯彻落实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将在联合国大会发表重要讲话 深化越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历史积淀的智慧必须转化为引领国家发展的能力

《教师法》须明确规定教学与经营分配比例

〔本报消息〕国会昨(6)日上午在会场讨论了《教师法》草案的尚有不同意见的内容。在会场,国会代表基本赞同了修整后的《教师法》草案的内容,共有9章46条,与国会第8次会议提交的草案减少了4条。

和平省国会代表邓碧玉在会议上发言。
和平省国会代表邓碧玉在会议上发言。

和平省国会代表邓碧玉表示,对于教师可以教补习和上补习事宜的内容,通过在各地方的研究结果显示,这一内容获得大量意见关注。若将其纳入法规,将能够分别正规教学与补习,提高透明度并严格管理,同时也能与教师进行补习时的意识、责任和职业道德相结合。国会代表认为,必须明确规定时间限制、工作分配比例,或者教学与经营的双重评估标志。因此,建议补充了关于若获得教育单位批准和不超过规定工作时间而教师才能参加企业管理工作的规定。

讨论会上,教育与培训部长阮金山已接纳及阐释了国会代表所关注的内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