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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学杂费规定公布

〔本报消息〕市教育与培训厅今(25)日就征收、使用学费,以及为2023-2024学年度全市公立教育单位的教育活动服务、辅助费用向守德市及21个郡县人委会、各所公立高中学校校长和所属单位首长发出指引文本。
图为平盛郡红河小学一年级学生们第一天到校在教室里倾听老师讲话。(图:秋心)
图为平盛郡红河小学一年级学生们第一天到校在教室里倾听老师讲话。(图:秋心)

据此,市公立教育单位的学费定额和使用学费指引,市教育与培训厅要求各教育单位暂时未征收新学年的学费,等待各级的指示。关于各项杂费,为教育活动服务与辅助(不含学费)规定,市教育与培训厅提议各所公立教育单位根据实况、基础设施条件和学生的需求,为每一项收费内容制定收-支预案,作为计算具体收费定额的基础,确保收足支清的原则,符合学年度的实况并上呈权力机关审批通过。

当进行收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开立收据、发票,同一时间不要征收多项费用,须充分地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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