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普通教育計劃確保培養學生的品行和能力。通過教育內容的切實、現代、基本知識;確保道德、智力、體力、美術的和諧發展;注重實行及運用知識以解決生活和學習過程各項問題;各小班級採取高度集合,各高班級逐漸分化;透過教育組織方法、形式發揮每個學生的主動和潛力,各檢查、評價方法符合教育目標及為實現該目標的教育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該計劃僅規定有關對學生品行與能力,教育內容、方法、結果評價方法的要求的總體原則、導向,不具體化規定,以便創造條件給教科書作者和教師在開展計劃過程中發揮主動性和創新性。該計劃同時要求學生須具品行與能力。據此,普通教育計劃為學生培養愛國、仁愛、勤奮、誠實及責任5種基本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