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新華社等媒體報導,朴槿惠被指控收受國家情報院(國情院)提供的特殊活動經費,介入新國家黨(現自由韓國黨)黨內公推過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對該兩起案件分別判處朴槿惠6年和2年有期徒刑。此前,朴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一審中已被判處有期徒刑24年。
根據檢方指控,朴槿惠在任期間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歷任院長南在俊、李丙琪和李炳浩3人35億韓元“特殊活動費”賄賂;同時在2016年國會議員選舉前,非法干涉當時的執政黨新國家黨(現自由韓國黨)議員候選人推選過程,以達成在黨內“排除異己”的目的。對此,檢方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15年監禁,並處罰金80億韓元,追繳35億韓元所得。當日,法院以保障公眾知情權為由,允許對宣判過程進行電視直播。法院駁回了檢方關於朴槿惠收受“特殊活動費”涉嫌受賄的指控,但認為朴槿惠非法使用該部分經費,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罪名屬實;同時認定朴槿惠非法干涉新國家黨議員候選人推選過程罪名成立。
此外,20日上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還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進行了二審的最後一次公開審理。檢方再次以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迫企業等18項罪名,提請判處朴槿惠30年監禁,並處1185億韓元罰金。對此,法院預計將於8月24日作出二審宣判。對於當日舉行的宣判和庭審,朴槿惠均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