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計劃的內容包括:檢查平抑物價計劃售賣處,以及參加平抑物價計劃的超市、便利店、雜貨店等。按以下標準檢查各家企業的商品生產、製造能力和商品質量:生產線、飼養場、倉庫、品牌、商品質量認證等。根據既定計劃,檢查每家企業在投資、連結投資飼養、生產、採購、儲備商品、原料和種苗主動中的商品生產及製造進度。檢查執行有關平抑物價售賣處規格、標價、按規定價格售賣和售貨渠道開發工作等規定。按既定計劃檢查在市場上售賣的商品數量和質量。
據此,將經常、定期和突擊檢查各個平抑物價售賣處,並不提前通知企業。其中,根據有關本市各平抑物價售賣處規格指引的第3540號《通知》,主要檢查執行有關平抑物價售賣處規定。對於各個生產單位,將定期、突擊檢查及考察商品生產和製造規程。
預計的計劃如下:對於必需糧食、食品的平抑物價計劃,將進行檢查兩次。第一次將檢查各家企業的商品生產、製造能力和商品質量。
第二次將檢查為2019己亥年春節服務的年貨生產、採購、儲備工作,期間由11月1日至12月31日。檢查地點是各省市以及本市平抑物價計劃參加企業的生產單位、廠房、倉庫、車間、飼養 場等。
對於為開學季節服務的商品、奶品、必需藥品的平價物價計劃,將配合輪流檢查。
根據市人委會第4687號《決定》,主要檢查工作由市工商廳、衛生廳同市人委會辦公廳、財政廳、計劃與投資廳、農業與農村發展廳、各職能部門配合負責,之後向市工商廳遞交具體報告以綜合和匯報市人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