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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最大障碍是人与思维

〔本报消息〕《市法律报》昨(10)日上午举行“按第68号《决议》排除障碍,让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会上,第98号《决议》落实谘询委员会主席陈游历博士强调:“民营经济领域的最大障碍是人与思维”。

座谈会现场一隅。(图:月儿)
座谈会现场一隅。(图:月儿)

  陈游历博士认为,越南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以转变在市场机制的民营经济思维。从当初的接近方式还具“施舍”性,至今的法律已明确规定:民众可以做法律不禁的事情。然而,实际上仍有许多关于体制的障碍,特别是“子执照”情况和各种繁琐的行政手续。问题不在于规定,而更深一层的是执法机构的人为因素。陈游历博士认为,国家应制定民营经济领域培养与发展政策。然而,除了体制因素,企业本身也应自我完善。陈游历强调,目前,国内企业财政能力较弱,大部分依赖信贷,经营文化尚欠永续发展;就连企业本身也须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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