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議國會准予本市繼續落實國會第54號《決議》至2023年12月31日。二是,將上述內容列入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今年10月開幕)。三是,建議政府責成本市進行評價總結有關落實開展黨中央政治局2012年關於本市至2020年發展方向任務第16號《決議》及國會第54號《決議》落實結果,向黨中央政治局匯報准予本市試行若干特殊、突出機制政策,以滿足本市未來期間發展要求。
該《呈文》指出,上述建言獻策是根據本市的建議,旨在落實至2025年發展本市成為智慧都市,現代化方向的勞務和工業城市,堅守南部重點經濟區與全國的經濟火車頭和經濟增長推動力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