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纳税人在申报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财政部第80号通知附带颁布的第02号和第05号样表)时,将从按月申报转为按季申报。对于已被税务机关接收并返回2026年4月份月度申报表受理通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指导纳税人在进行2026年第二季度申报时,仅需汇总对应于2026年5月和6月产生的纳税义务数据,不得将已申报的2026年4月份月度申报表义务汇总到2026年第二季度的申报表中,以避免重复计算税收义务。
若纳税人发现2026年4月份的月度税收申报表存在错误,须依法对2026年4月份的月度税收申报表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人可按照2026年第二季度季度申报表的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缴纳2026年4月份月度申报表上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如有)。
税务局正在对集中式税务管理应用系统进行升级,以满足将2026年4月份月度申报表的缴纳期限自动转换为与2026年第二季度申报表相同的缴纳期限。电子税务系统将自动向已被税务机关接收并返回2026年4月份月度申报表受理通知的纳税人发送通知,以便纳税人知悉并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