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厅刑警科于9月15日表示,已紧急逮捕同住七贤坊的梅英杰(18岁)和阮俊雄(17岁)、何金宝(17岁,家住新和坊),以调查抢劫财产行为。
胡志明市公安厅继续巩固卷宗,以依法处理涉事的T.Q.Đ(15岁)。
此前,9月6日下午4时,位于新和坊嫗姬街142号PNJ金银珠宝店员工用一张不锈钢桌子进行中元节祭拜。桌上摆放着水果、饼糖、槟榔、茶水、糯米饭、粥食、甘蔗、芋头、花生、白切鸡和20万元现金。
约3分钟后,当M.店员刚点完香,一群青年骑摩托车朝店铺方向行驶。其中,兩名同乘一辆摩托车的男青年将车驶上人行道、接近供桌,后座者跳下车,用力抢夺桌子,导致供品散落一地。抢到不锈钢桌子后,该青年跳上车,与同伙加速逃往嫗姬-貉龙君街四岔路口方向。
被抢劫的财产确定为不锈钢桌子,是公司财物,自店铺开业时购买至今(约7至8年前),现已完全折旧,也没有发票、单据。至于20万元现金已获店员及时收回,其他供品价值不高。M.店员也没有提出处理上述对象的行为的要求。
新和坊公安与胡志明市公安厅刑警科已配合追查并逮捕梅英杰、阮俊雄、何金宝及T.Q.Đ. 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