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刊登的“胡志明市鸣凤坊住房发生大火”一事,3月9日,鸣凤坊人委会已作出初步报告。
火警于3月8日上午11时38分发生在鸣凤坊蔡藩街76/A4/1ST号(深巷内)的一间住房。由于火警位于人口密集的居民区,火势迅速燃起并蔓延扩大。
鸣凤坊公安迅速赶赴现场灭火,协助民众疏散财物,并疏导交通以便消防车进入现场。
尽管如此,火势仍蔓延至邻近住房,波及蔡藩街76A2、76A3、76C及76A4/8号住房。
胡志明市公安厅消防与救援警察科的50多名干部、战士也赶到现场参与灭火。
至中午12时6分,火警基本得到控制,并于12时16分完全扑灭。火警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鸣凤坊人委会已采取措施,帮助受灾民众稳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