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仪式上,胡志明市建设厅副厅长裴和安强调,此次转换是依据政府总理第876/QĐ-TTg号决定所批准的《交通运输业绿色能源转型行动计划》实施,同时也是落实市人委会第2846/UBND-DT号文件关于加强环境污染防控措施的要求。
据裴和安副厅长表示,胡志明市正在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体系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目前,全市共有约2325辆公交车投入运营,其中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为1082辆,占车辆总数近46.5%。本市提出目标是,到2030年,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将全面使用绿色,环保能源。
公交改用电动车被视为胡志明市公共交通向绿色、清洁、可持续方向转型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并提升市民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