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委会最近发布关于收回位于原平新郡安乐 A 坊(现为胡志明市安乐坊)安阳王街507号、由Mekong Auto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1万6148平方米土地的通知。
该块土地此前由国家根据1997年和1999年颁布的决定,出租给Sakyno公司和Mekong公司(现为Mekong Auto有限责任公司)。其位置和边界依据1997年12月24日批准的地籍图确定。
土地收回是由于该块土地是国家有期限出租的土地,但未获得续期。根据 《2024 年土地法》第82条第1款c点的规定属于应予收回的场合。
Mekong Auto有限责任公司需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对土地上的财产(如有)进行处置。通知期满后的10天内,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将发布正式的土地收回决定。
据原平新郡人委会评估,安阳王街 507 号地段的使用效率不高,因此建议胡志明市人委会将该块土地用于建设学校、公园等公共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