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建设厅告知,这8块土地均已纳入社会住房规划,随时选择开展项目的投资商。
具体包括:位于龙福坊的龙长坊住房项目,土地面积为0.98公顷;位于迪椰坊的4.7公顷土地;位于东兴顺坊的38公顷安置区内的CT3(0.71公顷)、CT4(0.7公顷)、CT6(1.18公顷)及CT7(0.48公顷)地块;位于庆会坊16号路的61B号地块(0.38公顷);及位于正兴坊欧阳麟街的314号地块(0.35公顷)。
胡志明市人委会副主席黄原营表示,根据既定目标,到2030年,胡志明市须建成近20万间社会住房,以满足当地低收入群体、工人、公务员、干部及劳动者的居住需求。
目前,第201号决议已化解了社会住房开发过程中的许多障碍,特别是缩短了投资手续的办理时间。
胡志明市领导还呼吁各投资商与本市同行,共同发展社会住房,有助为民众确保社会安生和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