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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政总理: 为社会住房发展创造最便利条件

据越通社报道,10月24日上午,政府总理、中央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委会(指委会)主任范明政与各部委、地方、企业就推动社会住房发展召开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发展社会住房获党和国家确定为政治决心,是党和整个政治体系的重要任务,体现了越南制度的优越本质。近期,政府和政府总理已强力指导并部署多项社会住房发展任务,已颁布22项决议、12项指示、决定和通知,组织多场全国会议等。

政府已通过关于2021-2030阶段为低收入群体和科技工人建设至少100万间社会住房方案的《决议》及各地方住房发展计划。其中,全国力争在2025年完成逾10万间社会住房。

围绕加速突破、推动社会住房发展的目标,与会代表提出了多项解决方案,包括:制定遴选企业承接社会住房开发任务的标准与指标;明确社会住房政策受益对象的确定流程、程序与标准;确保公开透明、简化流程手续,方便民众和企业办理社会住房相关业务,确保精准施策,杜绝政策投机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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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范明政总理在会上发表总结讲话时,对代表们体现责任担当的优质建言表示欢迎与高度评价;要求建设部充分吸收与会代表意见,完善决议草案并报请政府审议颁布。其中,政府关于社会住房的新决议必须具有突破性,能解决以往未能解决的法律障碍;规定社会住房发展应具长期稳定性,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以便未来2-3年内社会住房发展步入正轨。

关于决议适用范围和对象,范明政总理明确在全国实施,鼓励符合财务、经验、实力、工期、价格等标准的企业参与;削减至少50%行政手续;为社会住房发展提供“净地”储备;多元化社会住房发展资金来源。

范明政总理要求各地方政府须按规定并承担责任,以“地方决策、地方执行、地方负责”为原则,快速、精准、简洁地办理社会住房发展行政手续;要敢想敢为;在保障民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法律纪律得到遵守。

《决议》须明确规定购房手续,强化事后监管,应用共享数据库加强监管,确保开发商和购房者信息双向公开;扩大社会住房政策受益对象范围;在城乡区域同步发展社会住房;要求每个城市开发区应包含不同住房板块(含社会住房),共享基础设施。

范明政总理明确指出,决议应包含房地产交易平台、国家住房基金、住房数据等内容,以实现社会住房快速可持续发展,并指示各部委依据职能任务继续完善社会住房相关建议,由建设部牵头在5日内完成《决议》草案修订,报请政府审议颁布。

范明政总理指派副总理陈红河指导建设部抓紧完善草案,力争于2025年10月报请政府颁布社会住房新《决议》,并强调:党已领导,政府已统一,国会已赞同,人民已支持期待,就“只议推进,不谈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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