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这样的早晨捧书闲读,给予自己一段惬意时光。一直由衷觉得,读书并不是一件苦差事,而是充满趣味愉悦的。把读书看做是一种苦差的人,他们终究是不明白读书的妙趣与滋味的,就像一群站在葡萄架下一直观望的人,也只会一厢情愿地认为葡萄是酸的,而不知其真正滋味,这其实就是一种固执与偏见。只有爬上树亲手摘下葡萄,亲自品嚐,方知真味。读书也需要亲自读书,亲力亲为,一丝不茍,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明白文字的习性,逐渐明白书本的品格。
童年时读马赛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懵懵懂懂,一知半解,感觉是一本永远都读不完的书。作者用回忆的手法重新构建那些失去的世界,用茶水蘸着小玛德莱点心,突然一下子就穿越了,回到某次盛大的似曾相识的场景,奇妙又惊喜。故事本身并不重要,只是年少的我当时还不明白。窗外的玉兰树正簌簌抖落满身碎玉。那些停在时光长廊中被掩埋的记忆,又突然鲜活起来:老宅院坝的藤椅上,母亲手里织毛衣的银针,翩翩起舞;巷子口的卖花老人,鬓角泛着白丝,额头横着几道皱纹,像不规则的起伏的波浪线,那分明是她走过的沧桑岁月,是她用心活过的一生的证明。还有总也等不到的,放学后小卖部玻璃罐头里的橘子咕噜咕噜冒起来的泡泡。普鲁斯特说真正的发现之旅不在于寻找新的景观,而在于拥有新的眼光。想起那些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我的心平静如水,方知这话说得十分贴切,最美的春光,原来是最精妙的滤镜。
周末宅家,我定是愿意将全部的时间用来看书和读书。整个上午,坐在书房里,拉开窗帘,阳光便照了进来,将我的屋子照得明晃晃的。我喜欢坐在窗边的位置,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在看书的过程中,身体不知不觉就暖和了,身心也明媚起来。我个人阅读兴趣和精力最旺盛的时间也就是这段时间。以前一直纠结这段时间该用来读哪些书好呢?起初盲目阅读了一些大家都认为值得阅读的书,可越读越迷糊,时间也就这么过去了。后来索性转变思路,凡是有兴趣的,能给我新的体验、啟发和见解的,或者能够帮助我解决眼下一些实际问题的书籍,我对它们都十分恭敬。这些书就像一所所大学,在它们的面前,我无不像一粒微渺的尘埃,一无所知◆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