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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为小型企业减税

财政部正在为小型、微小企业研究低于一般税率的优惠税率。预计将实施固定税率或按收入规模征收税率。
小型及微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逾93%。
小型及微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逾93%。

在最近呈递政府的《企业所得税法》(修订案)的建议草案中,财政部预计会修订、补充各项内容,以确保法律系统的一致性,满足并符合国会在《企业所得税法》生效后所颁行的专业法律规定。

财政部提议值得关注的内容之一,那是为小型、微小企业研究补充低于一般税率的适用税率规定,以与《中小企业辅助法》同步落实。从而有利于促进各家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经营户转为企业。


中小企业税率被拉平为20%

据统计数据显示,现有小型和微小企业数量占还在营业企业总数的绝大部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占有尤为重要的地位。在已成立和营业的81万5000多家企业中,小型及微小企业数量占逾93%。

确定小型企业常是需要政策辅助和鼓励发展的对象,也为国家财政预算贡献长期收入,在2008年至2012年阶段,财政部向政府提交了将呈递国会审批针对上述企业类型的税收辅助措施,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措施。

从今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年收入不超过200亿元的小型企业可享受税率20%,低于其他各家企业的税率25%及22%。财政部指出:“仅在受疫情影响的2020年及2021年,小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获减免30%。”

此外,财政部还称,党十二届五中全会于2017年6月3日颁行关于发展私营经济成为经济体的重要动力之一的第10号《决议》。其中,提出了具体的目标、措施及任务,旨在良性、高效、可持续发展民营经济,着重发展小型企业,同时鼓励经营户转为企业。

与此同时,第十四届国会还通过了《中小企业辅助法》,并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包括作为研究、制定和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的一般原则规定。具体是,《中小企业辅助法》第10条规定:“中小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施一般税率的企业所得税。"


固定税率或按收入规模征税

参考当前的国际经验后,财政部认为,小型企业一直是许多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的中心目标。

因此,很多国家政府纷纷出台不同方面的政策和辅助计划,为小型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促进发展,其中税收辅助政策也是各国按优惠税率规定经常实施的工具。财政部表示:“根据小型企业的收入规模,可以采取固定税率或累进税率。”

实际上,大多数国家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小型企业的一般税率,按收营业额规模、应税收入进行区分。

例如,在中国,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小型企业享受20%的优惠税率。在泰国,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但各家小型企业也享有较低的优惠税率。具体是,应 税收入达30万泰铢以下的企业免税,30万泰铢至300 万泰铢的企业享有15%税率,逾300万泰铢的企业按20%的税率征税。

在韩国,前2亿韩元的税率为10%,2亿韩元至200亿韩元的税率为20%,200亿韩元以上的税率为22%。荷兰对应税收入的前20万欧元实施税率为20%,逾 20万欧元的应税收入部分税率是25%。

因此,财政部认为要研究及补充《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规定较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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