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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停車收費新規定

〔本報消息〕市交通運輸廳昨(17)日表示,對於暫時使用道路、人行道停泊汽車收費事宜將於今年8月1日起開展。據此,每輛每小時新收費額至少為2萬至2萬5000元,而以前的收費是每次5000元。
自8月1日起本市開展對暫時在道路上、人行道上停泊的汽車進行收費。(圖源:范強)
自8月1日起本市開展對暫時在道路上、人行道上停泊的汽車進行收費。(圖源:范強)
首先將在21至23條街道實行停車收費,其中第一郡有13條街道、第五郡有4至5條街道和第十郡有5至6條街道。准許在這些街道停泊的車輛種類分別是16座以下的汽車或載重量從1.5至2.5噸的卡車。據悉,收費事宜將按照科技服務形成展開,凡有需求停車者須在其智能手機上安裝與使用“我的停車場”(My Parking)應用程式。

交通運輸廳所屬陸路交通基礎設施開發與管理科科長吳海棠表示,在落實過程中,交通運輸廳將是統籌機關,至於本市軍隊電信公司(Viettel)則是管理停車收費科技措施的供應單位。目前,停車者可發短信至“1008”號碼(扣除電話費),或安裝“My Parking”應用程式使用信用卡支付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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