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街屋成為巷內屋
從阮廌街直往裴氏春街的梁友慶街上共有70個售貨棚,將這條街道分為兩條小路。前面的售貨亭寬約4米,後面僅約兩米寬並作為居民往來的道路。各售貨亭的前後門全打開,其日常生活和經營用品都放在街道上,以及在馬路上停車購物的客人,導致交通受阻礙。
下班時間,梁友慶街的交通秩序安全情況更複雜。住在梁友慶街的P.Q.H邊指著一排售貨亭後面的住房邊不滿地說:“我們的住房是面街屋,突然成為巷內屋,各售貨亭霸佔了馬路,既令市容惡化又使我們往來困難。
26年前,職能部門動員我們給各售貨亭借用馬路,至今仍未見清拆售貨亭的《決定》出台,對民眾並不公平。”與此同時,N.P.M居民告知:“過去26年,民眾每次開會都提及歸還馬路的問題,讓梁友慶街的交通暢通,但地方政府尚未處理。每次團結小學與裴氏春高中學校的學生放學,就受交通堵塞之苦。”
兩份《決定》有差異
范伍老坊人委會表示:連續收到梁友慶街居民要求提供這條街道、尤其是售貨亭的規劃資訊的建議,該坊人委會多次建議第一郡人委會解答民眾的質問,但至今還沒有結果。
第一郡人委會表示:過去期間,該郡屢次建議本市及職能部門解決梁友慶街的售貨亭問題。
具體是:2016年10月6日,第一郡人委會向市建築規劃廳呈遞有關梁友慶街規劃的第2355號文本。據此,在檢查本市規劃以解決選民建議的過程中,第一郡人委會發現市人委會頒行有關梁友慶街路幅的兩份《決定》有差異,具體是:根據1995年9月30 日有關本市各條街道路幅(第一期)的第6982號《決定》,梁友慶街的路幅是25米。
其中,售貨亭的位置設在這條街道的路幅。至於市人委會2012年12月29日頒行有關審批現有中心區(930公頃)比例尺為1/2000都市建設詳細規劃藍圖的第6708號《決定》,梁友慶街的規劃路幅為25米,而售貨亭的位置屬於複合土地,符合規劃並不屬於梁友慶街路幅。在給梁友慶街民眾簽發建築許可證與住房所有權證書的過程中,第一郡人委會按市人委會第6982號《決定》辦事。
因此,第一郡人委會發文建議市建築規劃廳檢查市人委會第6708號《決定》。若發現差錯,市建築規劃廳須請示市人委會修訂,讓第一郡人委會有法律依據以解決選民的建議和疑問。然而,市建築規劃廳迄今未有答覆。今年5月8日,第一郡人委會向市建築規劃廳呈遞有關梁友慶街規劃的第953號文本,作出第二次建議。
售貨亭借用梁友慶街馬路的26年後,民眾亟待公平的《決定》出台,希望馬路復原和確保當地的交通安全,終止面街屋成為巷內屋的情況,但至今仍未有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