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总理要求财政部主持,与各部委和机关配合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关于电子发票使用方面,特别是收银机开具的电子发票;核查、辅助并要求各经营单位采用收银机开具的电子发票。
指导税务机关立即与提供收银机开具的电子发票软件的企业及供应商合作以设法提供免费软件,削减了经营单位,特别是经营户和个人经营者的电子发票开具成本,从而务实且有效地辅助小型、微型企业和经营户。对电子发票发行和使用加强检查和监察工作,特别是在零售经营单位的收银机开具电子发票,坚决依法处理违反税法和发票法规的行为。对属于开展收银机开具电子发票但由于不满足资讯技术设施条件而尚未实施转型的经营单位,特别是经营户及个人经营者的场合,应及时提供资讯技术设施辅助措施;研究辅助初期安装费的措施,为各经营单位及时实施收银机开具电子发票的规定提供最大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