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所屬安全總局代表回答有關如何限制濫用國家秘密規定問題時告知,《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五條指出,按國家規定確保訊息決定權。對於《肅貪法》,政府總監察署代表告知,該部法案有擴大適用範圍,包括對肅貪行為者及違反《肅貪法》的機關、組織及個人的其他行為進行處置,其中包括非國家機關領域。對於資產和收入申報一事,該部法律不強制在信貸組織出任管理及管理幹部是外國人的企業等對象申報。政府總監察署代表認為,此事已獲國會詳細討論,同時也考慮到在實際採用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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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辦公廳副主任朱文俺(中)在新聞發佈會上發言。(圖源:日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