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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戰士獲頒授勇敢勳章

〔本報消息〕在昨(3)日舉行關於落實公安部就推動2013-2018年階段“人民公安學習、遵從胡伯伯6條教誨”運動第05號《指示》及落實國家主席第2514號《決定》5年總結會議上,市消防警察廳已向在消防、拯救人民性命與財產工作中作出勇敢行動的3名平新郡消防警察戰士轉授“勇敢勳章”。獲得此殊榮的3人是裴文勇下士、潘晉國下士及武成南大尉。
市消防警察廳代表向3名平新郡消防警察戰士轉授“勇敢勳章”。(圖源:市黨部新聞網)
市消防警察廳代表向3名平新郡消防警察戰士轉授“勇敢勳章”。(圖源:市黨部新聞網)
此前,於去年9月7日,平新郡平興和B坊第三街區10A號街09號住房發生火警。在進行滅火過程中,一塊混凝土失去承受力已突然倒塌,壓住正在下面滅火的戰士身上。儘管獲隊友及時送去搶救,但由於傷勢嚴重,范飛龍大尉已犧牲。裴文勇下士與潘晉國下士也受重傷,武成南大尉倖免於難。為了記取消防警察戰士的奮勇行動,去年12月5日,國家主席向上述3名戰士作出頒授勇敢勳章的《決定》。對於已犧牲的范飛龍大尉,獲審批公認為烈士後,將獲追授勇敢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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