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2022-2023學年度是本市首次按照市人民議會今年10月11日第16號《決議》採用新學費的收費定額。同時按人民議會今年10月11日第17號《決議》落實學費輔助特殊政策。
其中,尚未自行確保定期支付的學校將按照以下表格,採用2022-2023學年度學費收費定額將相當於2021-2022學年度的收費:
其中,尚未自行確保定期支付的學校將按照以下表格,採用2022-2023學年度學費收費定額將相當於2021-2022學年度的收費:
第一組合分別是正在守德市及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平盛、富潤、舊邑、新平、新富及平新等郡各所學校就讀的學生。
第二組合分別是在平政、福門、古芝、芽皮及芹耶等5個縣各所學校就讀的學生。
至於非公立教育單位將獲主動制定學費收費定額及教育培訓領域中其他各項服務價格(除了由國家定價的服務),確保填補費用及合理的累積,但有責任向學員與社會公開與闡述由其決定的學費收費定額及各項服務價格。
在落實過程中,各教育單位負起解釋一名學生平均的培訓費用、每年收取的學費、全學級學費,以及繼後幾年的學費上升比例,並依法向學員與社會公開闡釋的責任。
然而,為確保社會民生經兩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在2022-2023學年度,本市按市人民議會第17號《決議》對幼兒園兒童、公立、非公立普通學生落實提供學費輔助特殊政策。
據此,獲輔助的對象分別是正在幼兒園教育單位、非公立普通教育單位就讀的幼兒園兒童及普通學生,不包括正在外國投資的教育單位就讀的學生。提議各所非公立教育單位關注按照指引展開落實。
市教育與培訓廳也提示,各所公立、非公立教育單位及各所職技教育單位,若有屬於享有優撫政策對象的學生有責任退還(一旦已收費)及扣除部分輔助學費相當於市人民議會通過的輔助定額。
具體,輔助收費獲規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