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刚颁布2025年第337号《议定》,对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电子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作出规定。这是实现劳动手续数字化、迈向现代人事管理平台的重要准备步骤。
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价值
根据新规定,电子劳动合同以数据信息形式建立,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价值。电子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必须遵守《劳动法》、《电子交易法》、保密信息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规定。
电子劳动合同根据协定的电子方式发送给各方。《议定》鼓励各企业和组织在人事管理及与劳动相关的行政手续中使用电子形式替代纸质文件。
参与合同签订的主体包括劳动者、雇主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 eContract 服务供应商。劳动者和雇主代表必须持有合法身份证件或二级电子实名帐户,并按规定进行数字签名及使用时间戳服务。
最迟2026年7月1日起
电子劳动合同通过数字签名、时间戳及 eContract 供应商的认证进行确认。在最后一方签署后的24小时内,合同将被发送至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按内务部的规定标注ID。除各方另有协定外,合同自数字签名之时起生效。
纸质劳动合同与电子合同之间的转换也得到法律化。纸质合同转为电子合同时,须由雇主的有权人进行数字签名,确保与原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一致。反之,电子合同转为纸质版也必须遵守电子交易的相关规定。转换后的合同仍保持与原件同等的法律价值。
政府要求最迟自2026年7月1日起,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必须正式投入运营。届时,电子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将在全国范围内同步进行,标志着劳动管理与行政数字化的重要转变。
须知事项
定义: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价值,以数据信息形式建立。
适用对象: 劳动者、雇主、eContract 服务供应商。
强制要求: 数字签名、使用时间戳、遵守《劳动法》、《电子交易法》及《个人数据保护法》。
转换: 纸质合同与电子合同可相互转换,且法律价值保持不变。
eContract 平台: 合同签署后须在24小时内标注ID。
强制实行时间:自2026年7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