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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开展人口与住房普查

〔本报消息〕2024年中期人口与住房普查工作将在全国63省与中央直辖市落实,包括全部县级单位(海防市白龙尾、广治省草屿、岘港市黄沙及庆和省长沙等4个小型岛县除外)。信息收集时间从4月1至30日止。

4月1日起开展人口与住房普查。(示意图:互联网)
4月1日起开展人口与住房普查。(示意图:互联网)

2024年中期人口与住房普查的落实,旨在收集住房与人口信息,为评价2021-2025年阶段社经发展计划落实情况提供依据;制定政策、设立人口与住房计划为制定2026-2030年阶段的社经发展计划服务;监督越南政府所承诺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施情况等。在2019年进行人口与住房普查5年落实之后,继续提供至县级的人口规模数据;为核查及整理2020-2024年阶段的人口数据提供依据等。

调查对象包括:居民户(包括民户的住房信息);居民户常驻实际人口(包括武装力量及正在该民户生活的外籍人);不含居住在军队及公安管理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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