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10月14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由黎文曰(37岁,寓居河内市阮文琚街560/55巷15号)为头目的生产、销售假冒“拉维”水一案。
据此,10月2日,河内市公安对由黎文曰为主理人、位于河内市扶董乡潘登流街294/74号的制水场进行突击检查,当场人赃并获其同伙正在使用水管将自来水泵入事先准备好的“拉维”水桶中。职能力量没收了逾500桶19升和18.5升的各类假冒“拉维”水。
黎文曰在生产场安装了生产系统、热风机、压印日期机、尼龙收缩膜、“拉维”水假标签,以及各类清洗化学品等,用于生产冒牌水。“拉维”水桶是犯罪嫌疑人在当地收购,随后运至上述生产场。
在生产场,黎文曰指使范进雄、黎氏沾和李国庆进行清洗、晾干处理,然后直接将自来水泵入水桶。完成假“拉维”水的生产后,黎文曰便使用车牌经常更换的小型货车(载重1吨至1.25吨),将冒牌水运往河内市内的3个仓库,将冒牌桶装水与真品混合,然后运销给市民、各公司和机关单位等。
黎文曰及其同伙平均每天产销100桶假“拉维”水。每桶水的生产成本约为1万元,其则以每桶近7万元的价格销售。从2025年3月至10月1日,黎文曰已向河内市市民售卖了约2万桶假“拉维”水。
10月13日,河内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涉嫌生产、销售食品假货” 罪名作出刑案起诉、4名嫌犯起诉《决定》。目前,河内市公安正在追踪调查所有曾销售过黎文曰假“拉维”水的场所,并收回了大量尚未流入市场的冒牌桶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