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福總理對政府總理工作小組活動5年總結作會議結論時強調,從上一屆任期初,已面對不少問題如行政紀律、紀綱,遲緩為民眾和企業處理事項;不少政策機制在日常生活中遲緩落實,多層次和多仲介阻礙發展事業;民眾和企業的信心受到影響等。因此,阮春福總理已成立政府總理工作小組。
這是屬於政府總理決定首次獲成立的必要機制模式權力,旨在制定監督和檢查措施,促進解決積壓事項。目標明確指出須承受上述積壓、羈絆、不盡快為生產活動解困責任的機關、單位、個人的地址,不讓各機關遲緩,不得遺漏和忽略工作,從而導致發展事業受阻。5年後,顯而易見,工作小組已全力、及時、有效與務實地開展活動。黨十二屆六中全會評價:“有關政府總理工作小組成立事宜乃當務之急,該小組已堅決、不畏抵觸並且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等。”
然而,阮春福總理提示,工作小組並非各部委和地方的上司,而僅獲政府總理授權展開監督、檢查與揭發。
因此,工作小組無法取代各部委的國家管理職能;必須友善、坦率合作並配合處理總體事項。阮春福總理明確指出,監督和檢查工作是重要的任務,未來期間,各級、各部門有效地發揮,同時建議各部、機關和地方不得主觀,不可過早對已取得的成果自滿,須精益求精地加以指導,加大落實獲責成任務力度這強有力的精神,不得拖泥帶水地落實任務。
在現行體制中,不讓交叉重疊和受到羈絆的情況出現,避免錯誤地頒行限制發展事業的
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