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消防安全負責
記者(●):市人委會在消防安全情況複雜多變的背景下頒佈第16號《決定》是否及時?
黃光心大校回答(▲):本市現約有200萬個民戶,其中住在結合經營、生產住房的民戶為30多萬個。這種住房潛伏很高的消防安全隱患。過去期間,在這種住房發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所佔的比例較高,分別為50%和83%,另外還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由於上述實況,市公安廳已建議市人委會頒佈第16號《決定》。這是一項具突破性的決定,為對本市獨棟住房、結合經營生產的住房的消防工作創造重要的法理走廊。
黃光心大校回答(▲):本市現約有200萬個民戶,其中住在結合經營、生產住房的民戶為30多萬個。這種住房潛伏很高的消防安全隱患。過去期間,在這種住房發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所佔的比例較高,分別為50%和83%,另外還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由於上述實況,市公安廳已建議市人委會頒佈第16號《決定》。這是一項具突破性的決定,為對本市獨棟住房、結合經營生產的住房的消防工作創造重要的法理走廊。
●現在,結合經營的住房大都沒有緊急出口。居民在安排緊急出口時需注意哪些規定?
▲對於只有一個緊急出口的住房,將指引居民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地安排。據第16號《決定》,須設有第二個緊急出口,可能是屋外樓梯或連接各樓層之間的梯子或如下各種緊急出口:通往陽台、露台、屋頂等的出口,以能逃到鄰近房屋或安全區域。
設有露台的住房須確保通暢,可以通過固定梯子上樓。在通往頂層的門口,如果有門鎖,必須確保可以從裡面開鎖。不應該封閉天井,以免影響自然排煙。向外逃生的大門須使用鉸鏈門。對於有陽台、涼廊的住房,須確保通暢,不得覆蓋陽台。若居民想安裝捲簾門、推拉門、鐵網等以保護財產,必須對消防安全負責任。另外,對於存放易燃物品、材料或使用火、熱源的房間,必須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與樓層的緊急出口隔開。若一樓(底層)作為生產經營用途,則緊急出口寬度不得小於0.8米。
●據16號《決定》,每間住房應配備多少個滅火器?
▲按規定,每間獨棟房需配備的滅火器數量附屬於各自民戶的規模和條件,但每個樓層須至少配備1個。滅火器必須放在容易看到、拿到及便於使用,以能及時處理消防安全事故。到滅火器的距離不得超過20米。
實施時限6個月
●居民按規定設置、配備消防設備的時限是多久?
▲據第16號《決定》,對於在第16號《決定》生效之前已轉換成結合生產、經營住房的現有住房,戶主須承諾在6個月內完成上述要求,以確保消防安全。對於在第16號《決定》生效之後轉換成結合生產、經營住房的現有住房,則在投入生產、經營之前須按照第16號《決定》確保消防安全。
▲據第16號《決定》,對於在第16號《決定》生效之前已轉換成結合生產、經營住房的現有住房,戶主須承諾在6個月內完成上述要求,以確保消防安全。對於在第16號《決定》生效之後轉換成結合生產、經營住房的現有住房,則在投入生產、經營之前須按照第16號《決定》確保消防安全。
●對於結合經營的住房,消防安全規定宣傳、普及和檢查責任如何規定?
▲坊、鄉人委會負責向民眾宣傳、普及第16號《決定》,同時按權限經常對結合經營、生產的住房檢查及指引實施上述消防安全規定。未來期間,消防與救援警察科將集中研究及建議市公安廳制定指引本市各單位、廳、 部門、守德市和各郡縣人委會落實的文本, 以在全市統一地實施,為有效地落實第16號《決定》作出貢獻,有利於市民的安全、平安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