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傳播部副部長范德隆闡釋政府呈文時表示,該法的目標是體制化黨關於全面及同步完善社會主義定向的市場經濟,創造有利條件以籌集、分配及有效使用無線電頻率和衛星軌道的各項《決議》。
國會主席王廷惠明確指出,無線電頻率是國家的重要財富,日益增值,特別是在第四次工業革命,數字經濟、數字社會發展的背景下。國會副主席阮德海對該內容作結論發言時建議,編纂委員會繼續核查以充分體制化黨的各項大主張,特別是黨“十三大”關於管理、發展並合理、有效使用無線電頻率以發展電信基礎設施,奠定國家數字化轉型基礎,逐步發展數字經濟、數字社會;體制化和有助落實至2030年的目標,第五代移動通訊技術(5G)網絡在全國范圍內覆蓋,每個人都可使用低成本寬頻互聯網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