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平明副總理在會上致詞時表示,2021-2025年階段,國會已通過落實3項國家目標計劃:少數民族同胞區與山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可持續減貧;新農村建設計劃。面對順利、困難和挑戰交織新要求與背景下,為具體化國會的要求,政府已頒行《議定》規定有關開展落實國家目標計劃,以及關於上述3項國家目標計劃的管理機制和多項文本。
據范平明副總理指出,截至當前時段,政府已基本完成3項國家目標計劃所有法理依據。未來期間,完善開展上述3項國家目標計劃的指引通知仍須繼續進行。范平明副總理要求3項國家目標計劃各項任務與投資不得重疊,並避免浪費或出現不得享獲政策對象。同時,在傳媒活動、調度和管理、組織工作盡量應用資訊技術、數字化轉型,以主動有效開展,確保國家目標計劃的落實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