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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若干党员实施纪律处分

〔本报消息〕从3月31日至4月3日在河内市,中央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阮维玉的主持下召开第55次会议(见图)。

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若干党员实施纪律处分

会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审议并对若干内容作出结论如下:继续审议一旦呈违规迹象检查结果与检讨结果,并对党中央政治局原委员、政府原常务副总理张和平实施纪律处分的建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张和平同志时任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干事处副书记与政府常务副总理职务已违反党的规定及国家的法律履行职责和获责成的任务,在肃贪与反腐工作中;违反关于党员不得做事项与以身作则的规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不良舆论,影响到党和国家的威信,以致务必实施纪律处分的程度。根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上级审议并对张和平同志实施纪律处分。

审议一旦呈违规迹象检查结果与检讨结果并对以下同志实施纪律处分的建议:党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宣教与民运部副部长阮文孝;中央各团体祖国阵线党委常务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陈越长;河江省委原代书记阮孟勇;德乐省委副书记、省人委会党委书记、人委会主席范玉议,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阮孟勇、陈越长与范玉议同志实施警告纪律处分:并建议上级审议和对阮文孝同志实施纪律处分。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政府党委常务处与芹苴市市委常务处指导、审议并查处其他相关组织与个人。也在斯次会议,中央检查委员会审议并对其他若干重要内容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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