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政府最近就中小企業信貸保證基金的成立與運作事宜頒行第34號《議定》。據此,信貸保證基金是由省、市級人委會成立、運作,並屬國家財政預算以外的金融基金,不以利潤為活動目的,進行保存與發展資金,主要功能是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保證。
該基金按國家掌控全部章程資金的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模式運作。在成立時的至少實際章程資金是1000億元,由省級財政預算撥出。信貸保證提供對象是具有發展潛力但條件不足以接觸獲優先提供信貸領域的銀行貸款之中小企業。獲提供信貸保證的對象僅在滿足各項條件的情況下才獲審議提供◆